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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河区关于4起扶贫助困领域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11-14 17:15:00 来源:宁河区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宁河区纪委聚焦扶贫助困领域,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严肃问责为精准扶贫助困保驾护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扶贫助困领域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潘庄镇朱头淀东台村党支部原书记郭术新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4年,危房改造工作中,郭术新将自家并不符合危改条件的房屋纳入村危改名单中,为逃避上级部门审核,以其妻子名义进行登记,在填报家庭状况调查时,故意隐瞒实际财产和收入,并伪造村级关于危改工作的虚假“三会”记录,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2.2万元。2017年8月18日,郭术新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潘庄镇计生办原负责人杨文善出具虚假证据为村民办理低保问题。2012年12月25日,潘庄镇朱头淀东台村某村民在办理低保待遇过程中,潘庄镇计生办为其出具“独生子女”虚假证明。时任潘庄镇计生办负责人杨文善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8月18日,杨文善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东棘坨镇西苗村党支部原书记高汉来挪用村民农业保险资金问题。2016年10月,高汉来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村集体农业保险反还款39600元,除用于超市购物等支出外,剩下的钱都被存放在本人家中。2017年8月18日,高汉来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宁河镇三村党支部原书记于宝明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4年11月,于宝明以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本村低保户的房屋。2015年9月,于宝明利用职务之便,以该低保户的名义申报危房改造,骗取补助共计4.6万元。2017年8月30日,于宝明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上述问题的出现,暴露出我区少数基层党员干部利用掌握国家扶贫政策之便,滥用手中职权,视党纪国法如无物,顶风违纪、肆意妄为。其所作所为,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削弱了基层群众对党组织的信任。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对此要以此为鉴,深刻汲取教训。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市委和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将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作为治理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牢。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压实到基层。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保持“零容忍”,采取切实有效举措,坚决纠正干部作风不严不实、与民争利问题,改变扶贫工作中不精不准、大而化之的现象。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挺纪在前,把严肃查处扶贫助困领域问题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加大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区纪委将加大执纪审查工作力度,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件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