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21 11:39:00 来源:宁河区纪委监委
1、纪律检查机关和国家监察机关的监督最根本的差异。一个是围绕党章党规党纪,一个是围绕行使公权力。
2、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依规治党,依据党章党规党纪管党治党建设党;二是依法治国,依据宪法法律法规治国理政。
3、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4、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总目标: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对所有公职人员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国家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
5、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目标:实现“一个统一”“两个全覆盖”“三者相衔接”。
“一个统一”:就是在党的领导下,纪委与监察委合署办公,实现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
“两个全覆盖”:就是在党内监督实现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全覆盖的同时,实现国家监察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覆盖。
“三者相衔接”:就是实现党的纪律、监察法和刑法、刑诉法及其他法律这3个方面的有效衔接。
6、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创新体制机制,解决监察范围过窄的问题。主要是填补“两个空白”即:第一个空白,就是过去行政监察范围过窄,监察对象主要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监督的是“狭义政府”。第二个空白,就是纪法衔接不畅,过去纪、法中间存在空白地带,一度出现“党员带着党籍蹲监狱”等问题。
7、纪委监委机关办公室文化应当包含4方面内容:一是根植于内心的党性修养,二是无需提醒的自觉自律,三是以约束为前提的自由活动,四是与人为善的认真和包容。
8、监察工作的原则:国家监察工作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权责对等,严格监督;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
9、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10、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给予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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