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23 17:00:00 来源:宁河区纪委监委
日前,经中共天津市宁河区委批准,宁河区纪委监委对宁河区应急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庄振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庄振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组织观念淡漠,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获取财产性利益;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以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
庄振江严重违反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宁河区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宁河区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庄振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宁河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