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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河区通报丰台镇“散乱污”企业清零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发布时间:2021-01-23 17:06:00 来源:宁河区纪委监委

    近期,区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丰台镇“散乱污”企业清零治理工作虚以应付、履职不到位问题,对有关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现将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丰台镇党委、政府作为“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工作属地责任单位和实施主体,对“散乱污”企业清零治理工作高拿轻放,虚以应付,未按照区政府要求对位于丰台镇前棘坨村的“散乱污”企业天津新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清理取缔并采取彻底的断电措施,导致该企业违法生产并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丰台镇党委、政府,前棘坨村有关党员领导干部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副镇长张凤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镇武装部部长刘志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镇党委书记张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镇原党委书记韩庆岗受到诫勉处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宋铁军,镇纪委书记、监察组长袁树启分别受到批评教育处理;前棘坨村“两委”班子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严肃处理。

    区生态环境局对该环境违法案件彻底整改安排部署不尽心、不尽力,成效不明显。区生态环境局局长杨景春、二级调研员李兴亮、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主持工作)陈建洋分别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丰台镇“散乱污”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再一次给我们敲响警钟,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坚持底线思维,从讲政治高度抓好各项工作。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扛实主体责任。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始终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真正做到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要组织领导班子对通报开展专题学习,广泛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督促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刻汲取丰台镇党委、政府的教训,坚决落实市委、区委新发展理念各项要求,在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下狠功夫、求真成效。

    二要强化安全意识,系统防范风险。丰台镇党委要以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为契机,进一步剖析、反思问题产生的政治、思想和作风根源,举一反三,精准、系统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以案三促”工作。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善于透过表象看到深层次政治问题,引以为戒,认真梳理本单位、本系统存在的各类风险和问题,综合施策、系统治理,防止小问题拖成大问题,工作问题拖成政治问题。各镇(街)、园区、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有效履行监管责任,系统排查区域内“散乱污”企业清零治理工作,全面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坚决依法清理取缔“散乱污”企业,确保动态清零。

    三要严管厚爱并重,敢于善于斗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前提是依法发展。区委落实鸿忠书记“三个坚决不等”要求、营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的导向是明确的,对砸宁河“饭碗”、拖宁河后腿的要坚决处理。各单位党委(党组)要严格落实天津市政商交往“亲”“清”要求,对违规违法的要敢于出击、坚决斗争,对屡犯不改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置。要牢固树立该办的事 “不落实不行”“不痛快办就是错”的意识,拼理念、拼服务、拼细节、拼干劲,诚心诚意为企业服务,以心换心解决难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