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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河区:关于对潘庄镇、造甲城镇、俵口镇党委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6-06 09:01:00 来源:宁河区纪委监委

    近期,市委办公厅督查组在检查中发现我区在生态环境保护、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经调查核实,潘庄镇、造甲城镇、俵口镇党委管党治党不严、履职尽责不力、不作为不担当,造成管辖范围内发生多起违规违纪问题,现对潘庄镇、造甲城镇、俵口镇党委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具体情况如下:

    一、潘庄镇党委治理农村垃圾、大气污染防控不力、群众工作不扎实、村基层组织建设软弱涣散等问题

    1、潘庄镇垃圾露天随意堆放、焚烧,严重影响周边水质和空气质量问题

    2017年3月,潘庄镇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将潘庄镇东南侧青龙湾故道西侧和潘庄工业园大贾路东侧通往大贾砖厂的土路两侧确定为临时农村生活垃圾存放点。后潘庄镇政府与天津领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环境卫生清整服务项目合同,合同规定由天津领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包潘庄镇全部行政辖区内的卫生清整工作并将垃圾清运至临时农村生活垃圾存放点,潘庄镇政府负责宣传指导和监督该公司搞好卫生清洁工作。潘庄镇党委虽安排人员对垃圾点位进行过监督指导,但日常监督指导工作不细致、不到位, 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监管不严,对垃圾点位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致使发生垃圾露天随意堆放,焚烧问题。

    2、西塘坨村村民对村委会改变今年苇塘承包方式强烈不满的问题

    2016年3月,西塘坨村委会与本村村民签订了两年七里海苇地承包合同,承包面积约5600亩,承包费为每年90万元。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西塘坨村委会在入户征求村民意见将七里海苇地流转给区诚惠农发展服务中心时,向村民承诺将收取的土地流转费及其他发包鱼池收取的费用,每年向每位村民发放450元。通过入户征求意见和宣讲土地流转相关政策,最终全村村民签字同意率为71.3%。2018年2月西塘坨村与区诚惠农发展服务中心签订了11年七里海苇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流转面积5725亩,每年土地流转费为400万元。2018年4月,区诚惠农发展服务中心才将土地流转费400.75万元拨付到潘庄镇政府,至今西塘坨村委会还未向全体村民发放450元费用。潘庄镇党委在指导监督西塘坨村苇塘土地流转工作中,群众工作还不扎实,政策宣传还不够到位,对部分村民的不满情绪和不同意见没有及时有效解决。

    3、东塘坨村村干部不坐班的问题

    2016年8月16日,宁河区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建立宁河区村级干部坐班制度的通知》(津宁党组〔2016〕97号),要求每天必须安排1名以上村级干部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坐班,潘庄镇党委未认真落实文件规定要求,对村干部坐班监督检查不到位,发生东塘坨村村干部不坐班的问题。

    二、造甲城镇党委群众工作不扎实、村基层组织建设软弱涣散问题

    1、群众反映大王台村土地增值款差8000元的问题

    2012年8月,大王台村村委会将土地流转给土地整理中心,流转土地33000亩,每亩2万元。大王台村时有人口6600人,人均土地5亩,大王台村获得补偿款66000万元,每人分得补偿款10万元。2014年10月,天津市人民政府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后的宁河区每亩地价标准为2.8万元。2016年土地整理中心按照大王台村时有实际土地面积30735.35亩进行补偿,补偿差价款24588.28万元,时有人口7300多人,人均土地4亩,每人分得3.2万元。由于大王台村人口的增加和村内土地的减少,人均已经不足5亩地,但是有些村民存在思想误区,认为还可以按照2012年征地补偿时每口人5亩地补偿差价款、每人可以分到4万元,个别村民认为每人少分了8000元。造甲城镇党委未及时深入到群众工作中了解民生,对大王台村土地增值款政策宣传讲解不到位,导致个别村民至今在思想上还存在理解误区。

    2、大王台村村干部不坐班的问题

    2016年8月16日,宁河区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建立宁河区村级干部坐班制度的通知》(津宁党组〔2016〕97号),要求每天必须安排1名以上村级干部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坐班,造甲城镇党委未认真落实文件规定要求,对村干部坐班监督检查不到位,发生大王台村村干部不坐班的问题。

    三、俵口镇党委治理农村垃圾不力问题

    俵口镇生产生活垃圾堆放在水塘两侧,垃圾在水塘岸边涌动的问题

    2017年1月,俵口镇政府与天津东方新洁环卫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农村环境卫生清整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合同,合同规定由天津东方新洁环卫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俵口镇镇域范围内的卫生清整工作,做到清扫、收集、运输,切实保障村内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俵口镇政府负责开展现场检查及考评工作。俵口镇党委在垃圾治理工作中缺乏主动性,未对垃圾点进行有效监督,致使发生俵口镇垃圾露天随意堆放。

    以上通报的问题,反映出潘庄镇、造甲城镇、俵口镇党委服务意识不强、履职尽责不力,其实质都是不作为不担当,必须从严追责问责,坚决予以纠正。

    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反思,深刻吸取教训,切实把深化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往深里抓、往实里治,一刻也不能放松。要聚焦从严治党,坚持问题导向,坚决落实落细两个“最后一公里”。一要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最后一公里”。深化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多形式、分批次、全覆盖的培训,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统筹推进村(社区)组织换届工作,确保全部“一肩挑”、不建“凑合班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思想和组织保障。二要抓好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最后一公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牛鼻子”四级递进,推动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扛起主体责任,发挥“头雁效应”,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以坚如磐石的决心、坚不可摧的意志,当仁不让、舍我其谁的志气开展专项治理,真正以干事彰显作为、以担当诠释忠诚,形成风清弊绝、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三要抓好干部队伍教育监督管理,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真管真严真担当、真查真纠真问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政治、敢担当、合力干,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和苦干实干的竞进姿态。要把鼓励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统一起来,把保廉政与促勤政统一起来,把惩戒问责与保护激励统一起来,着力解决不作为、不担当等突出问题,让不干事、不作为的人没有立足之地、没有容身之位。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对敷衍塞责、生冷硬推、庸懒散拖等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要加大对典型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持续形成有力震慑,释放有责必担、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以严明的纪律保障专项治理有力有效开展,营造干事创业的强大气场,助力宁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