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14 14:23:24 来源:”宁河清风“微信公众号
团结首先是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更是集体精神的体现,意味着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强大合力。在具体的纪检监察工作中,体现为纪检监察干部之间紧密协作,与被监督单位和其他部门协同配合。向上,代表着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纪检监察工作面对复杂多变的形势和艰巨繁重的任务,需要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保持昂扬斗志,以积极进取精神应对各种挑战。从线索初核的谨慎细致,到调查取证的抽丝剥茧,再到案件审理的严谨公正,每个环节都离不开纪检监察各职能部室的协同作战,大家相互信任、彼此帮助,密切配合,才能共同完成组织交予的各项工作,为高质量纪检监察工作发挥光和热。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更加深刻践行“团结向上”的理念,加强团队沟通交流,增进彼此信任默契,积极发挥组织工作优势,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以高质量的组织工作和干部监督工作助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团结是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基础。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维护党纪、捍卫正义的神圣使命,只有将个人融入集体,在监督执纪中协同作战,才能锻造出经得起历练和考验的尖刀铁拳。 团结的根基,是对群众利益的共同守护。低保名单是否公平、扶贫资金是否到位、村务账目是否透明……这些问题看似细小,却直接关系群众的信任。面对复杂矛盾,单打独斗难以破局,唯有依靠集体研判、分工协作,才能抽丝剥茧、找准症结。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将始终以团结为纽带,在严格监督执纪、捍卫纪律刚性的同时,坚持“小我”服从“大我”、融入“大我”、保障“大我”,以团结为桨、以担当为帆,无私奉献、甘当人梯,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守护好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 “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众智之所为,则无不成也。”团结向上是一种精神,更是一种品质,它宛如一座明亮的灯塔,指引着前行的方向,让我们在追求梦想的道路上不再迷茫;又似一股温暖而强大的力量,激励着我们不断奋进,让我们在面对困难时不再孤单。 对纪检监察干部而言,团结向上,始于信仰之同、成于使命之共、久于作风之纯。团结向上是一种工作状态,更是一种政治责任;是提升效能的方法,更是自我革命的要求。作为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干部,将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将纪检监察队伍锻造成为“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钢铁之师,为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团结是集中力量实现共同理想或完成共同任务的联合或结合,是成就所有事业的基础和前提。古人讲:“人心齐,泰山移。”“兄弟同心,其利断金。”翻开中国近代史,我们不难看到由于缺乏民族凝聚力,中华民族一次又一次救亡图存宣告失败的惨痛教训。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在“两个维护”上肩负重大使命、重大责任,更要做团结协作的表率,在思想认识行动上坚决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在具体工作中,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更要努力克服力量短缺、分散等现实困难,加强监督力量的统筹协调,严格执行各项协作机制,深入开展片区协作、谋划开展联动监督、着力加强协作办案,激发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活力,有效提升监督执纪执法质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