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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河区召开区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动员部署会

    发布时间:2021-10-25 14:16:41 来源:宁河区纪委监委

    近日,区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动员部署会召开,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刘智勤同志宣布了区委专项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任命的决定及任务分工,区委专项巡察组组长陈广安同志通报了巡察任务、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崔浩同志紧紧围绕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的部署要求,从提高站位、突出重点、履行责任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区发改委党组书记焦健同志作了表态发言。按照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暨“同步巡”安排部署,区委专项巡察组以“一托二”方式,对区发改委(粮食局)、粮食购销公司党组织开展为期45天的专项巡察。

    本轮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深入查找政治偏差,重点检查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市委决策部署情况,加强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的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紧扣区发改委(粮食局)和粮食购销公司职能责任,聚焦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着力发现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会议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的重要意义,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政治意识,积极支持、全力配合巡察工作,支持干部群众反映与巡察有关的情况和问题,共同完成好本轮巡察任务。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区委专项巡察组开展工作。

    本轮巡察进驻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2021年12月3日,为方便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问题,进驻期间设置信访举报电话:18302205823,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7:30;专门邮政信箱: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朝阳路1号,区委专项巡察组收;同时在被巡察单位设置举报信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问题,重点是违纪违规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不受理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