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03 19:59:00 来源:廉韵津沽网站
区纪委监委各部室,各镇纪委、监察组,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为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处理复杂问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现就选派科级及以下纪检监察干部到信访岗位锻炼,制定如下意见。
一、选派对象
区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镇纪委科级及以下干部,特别是新录用公务员,原则上都要到信访岗位进行锻炼。
二、锻炼岗位
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在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锻炼,锻炼时间一般为1周。
三、主要职责
参与接待群众来访、受理群众投诉及处理有关信访举报问题;参与信访举报件督办催办工作;参与协调处理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进京赴市非正常上访处置,及其他日常信访工作。
四、日常管理
1.人员选派。年初由信访室做选派干部计划,并根据组织部提供干部调出调入情况进行即时调整。选派干部如因工作冲突等原因不能到岗,报本部室领导或分管副书记进行内部人员调换,并向信访室报备,确保轮岗全覆盖。
2.人员管理。区纪委监委组织部要建立选派干部工作台账,加强对选派干部的跟踪管理,及时了解、掌握干部的工作情况。区纪委监委信访室要加强对选派干部的日常管理,负责选派干部上岗前的培训和工作安排,充分体现“以干代训”的针对性、目的性、实效性,加强选派干部的保密教育,组织填写《保密承诺书》(见附件)。通过有意识的交任务、压担子,确保锻炼效果。选派干部在信访岗位锻炼期间,原则上要与原部门工作脱钩。
3.人员考核。锻炼期满后,选派干部本人要撰写工作总结,并要结合岗位锻炼情况,对信访制度、信访形势、政治生态状况等提出意见建议。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对选派干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并会同区纪委监委组织部对选派干部表现情况作出书面鉴定。区纪委监委组织部将选派干部工作总结及书面鉴定留存,并将选派干部在信访岗位锻炼期间的工作表现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1.要强化协作配合。选派干部到信访岗位锻炼,是“选、育、管”干部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区纪委监委各部室、派驻组、镇纪委,要从提高政治站位、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积极配合做好干部的选派工作。
2.要强化实践锻炼。选派干部要珍惜锻炼机会,真正扑下身子,切实履职尽责,通过在信访岗位锻炼,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不断增进群众感情、锻造过硬作风、锤炼党性修养。
中共天津市宁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天 津 市 宁 河 区 监 察 委员会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