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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河区委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08 13:04:00 来源:宁河区纪委监委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7个巡察组自2018年3月8日至5月10日,对14个镇党委及所辖行政村党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全区14个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科所站队主要负责人,各行政村(社区)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重点发现以下问题:

    (一)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树立“四个意识”尊崇党章,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压倒性胜利工作情况,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

    (二)遵守“六大纪律”方面,着力发现基层党员干部特别是镇领导班子成员、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扶贫助困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特别是征地拆迁、土地流转、集体土地承发包、惠农资金、美丽乡村建设等领域的以权谋私、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侵吞挤占等违纪违法问题。

    巡察期间,巡察组在14个镇党委、政府驻地和区委巡察办分别设举报信箱,开通举报电话(短信)、电子信箱、邮政信箱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反映问题、提供线索。确需当面向巡察组反映的,可直接拨打举报电话进行登记预约。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对与本轮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宁河区委巡察组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