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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河区:召开派驻机构和镇纪委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8-08-20 16:36:34 来源:清风宁河网站

    8月16日上午,我区召开派驻机构和镇纪委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传达市委书记李鸿忠同志和市纪委书记邓修明同志在市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分析我区派驻机构和镇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职能,提升监督成效。区委书记王洪海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当前,我区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审查调查和巡察反馈问题看,不仅暴露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缺失,也反映出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的缺失。一方面,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不明确,不能正确把握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关系,致使各项工作抓不到位;另一方面,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对发现的问题视而不见,存在着不真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等一系列突出问题。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协调落实好“两个责任”,党委(党组)既要对纪委领导、支持,又要自觉接受监督,镇纪委既要督促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又要履行好对同级党委的监督责任。派驻监督是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而建立的机制。作为一项制度,就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去执行、去贯彻,否则发挥“派”的优势、“驻”的权威就无从谈起。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要认真履行《党章》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理直气壮地开展好工作。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纪检监察干部要用理论来武装头脑,充分发挥“探头”和“前哨”作用,对问题要敢抓、愿抓、会抓。各镇纪委要敢于担当作为,真正落实好“三转”要求,提高工作能力,积极探索创新,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上水平。要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认真自我检视,查缺补漏、建章立制,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要“一竿子插到底”,要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要用好反面教材和典型案例,把深化警示教育工作落到实处,真正以全面从严治党的疾风厉势推动全区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上,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芮永玲对全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镇纪委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