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23 16:19:00 来源:宁河区纪委监委
1.宁河区廉庄镇大于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邵和平对村集体资金监管不力问题。大于村自2011年8月起设立集市,摊位费收入主要用于村集体相关公益事业支出,由管理人员张某某、冯某某管理。2019年初至2020年9月,张某某先后两次私自借用摊位费归个人使用,第一次私自借款后告知了村党总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邵和平。邵和平未采取有效措施监管集市资金,对村集体资金被随意出借负有主要责任。2021年3月,邵和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某某受到相应处理。
2.宁河区潘庄镇东塘坨村报账员陈宗彩坐收坐支村集体收入问题。2013年3月至2018年8月,东塘坨村委会有150余万元资金未存入村级代管资金账户,坐收坐支,直接用于杂工、水电费、村内设施维修等支出。陈宗彩身为东塘坨村报账员,不正确履职,对上述问题负直接责任。2021年2月,陈宗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宁河区苗庄镇小茄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苗德胜通过虚开发票套取村集体资金问题。苗德胜任小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洪柱任苗庄镇小茄村报账员期间,两人通过虚开发票套取小茄村集体资金5940元,苗德胜分得2000元,张洪柱分得3940元,且两人还侵占了归集体所有的办公桌和办公椅。2021年6月,苗德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洪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