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 加入收藏 ] 2021年12月27日 星期一 10:03:35

热门关注

    所在位置:首页 > 权威发布 > 监督曝光 > 正文

    宁河区通报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2-12-15 09:55:20 来源:宁河区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巩固“点题整治”成果,强化警示震慑,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现将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通报如下:

    七里海镇李台子村原党总支副书记、村委李金生违反村级财务收支规定问题。2020年12月,时任七里海镇李台子村村委李金生收取货车司机支付给村委会的路损费4000元,未及时上交村委会入账。2021年2月,时任村党总支副书记李金生收取村养殖小区支付给村委会电费共计8865元,未及时上交村委会入账。直至2022年2月,经村党总支书记提醒后李金生方将上述12865元集体资金交村报账员入账。2022年7月,李金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东棘坨镇前大安村原党支部书记董建新侵占村集体资产问题。2005年4月,时任东棘坨镇前大安村党支部书记董建新承包村土地用于种植杨树,董建新承包前该地块有部分村集体柳树。2016年4月,董建新在未向村委会进行告知的情况下,将承包地块的柳树、杨树一并砍伐并出售,获得卖树款12万元,事后董建新将村集体柳树款据为己有。2022年9月,董建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已收回。

    岳龙镇国仕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国新不按规定履行民主程序问题。2021年6月、2022年1月,岳龙镇国仕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国新在未履行民主程序的情况下,组织实施墙体喷涂彩绘和更换村内路灯工程,施工结束后才通过“六步决策法”程序支付施工费用,造成了群众信访的不良影响,李国新负主要领导责任。2022年9月,李国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