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25 17:53:00 来源:天津市纪委监委网站
日前,津南区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财经法律法规、设立“小金库”典型问题。
1、辛庄镇原副镇长刘基信设立“小金库”问题。2013年1月,刘基信按照领导授意,向承包该镇工程的企业索要垫土工程返款,作为镇政府“小金库”资金账外保管,用于赠送礼金、发放春节慰问金、看望病人、白事随礼等支出。刘基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区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梁海瑞违规使用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经费、设立和使用“小金库”问题。2015年6月、2016年10月,区残联党组违反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经费专款专用使用规定,经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先后两次将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经费用于食堂伙食费支出。2014年11月至2016年10月,梁海瑞违反财经法律法规,将收取的盲人按摩管理费、拨付食堂的伙食费、职工交纳的伙食费账外管理,形成“小金库”。梁海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天津市海河公证处副主任王超设立“小金库”问题。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5月,王超主持海河公证处工作期间,将收取的译文费账外保管,形成“小金库”。同时,王超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津南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