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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河区纪检监察系统日常学习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20-12-08 19:55:47 来源:廉韵津沽网站

    为切实加强全区纪检监察系统自身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知识能力,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纪检监察系统日常学习制度,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合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建立区纪检监察系统日常学习考核小组。由区纪委监委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党总支委员为副组长,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宣传部干部为成员,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日常学习的组织协调、督查考核。其中,组织部负责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实施、督导检查、集中考核等工作,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知识测试、影像留存等工作。

    二、学习范围

    区纪委监委机关全体干部,各镇纪委、派驻纪检组、区委巡察办、巡察组全体干部。

    三、学习内容

    主要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要决定、决议、指示,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精神和文件要求;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会议和文件精神;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求;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根据形势和任务需要学习的其他内容。

    四、学习类型

    日常学习分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3种类型,其中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范围包括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内容严格对标对表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求;政治理论学习突出思想政治学习,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中央、中纪委和市委、市纪委重要指示精神为主,重在提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突出营造政治机关的政治氛围;业务学习侧重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

    (一)理论中心组学习

    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参照《中共天津市宁河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津宁党办发〔2017〕10号)文件要求,以区纪委常委会、监委会牵头为主,区纪检监察系统日常学习考核小组具体落实,学习内容主要包括:

    1、严格与区委对标对表,积极对接区委办和区委宣传部,对于区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内容,结合区纪委监委实际,做到应学必学。

    2、参照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求,每年要有2个月以上时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每年要提交1至2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或工作建议。

    3、集中学习先进地方总结经验,坚持问题导向,按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专项工作研讨、经验总结交流等活动。

    区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每年不少于12次;专题学习研讨至少每季度一次,每年不少于4次。

    (二)政治理论学习

    政治理论学习以机关党总支和各党支部牵头为主,学习内容主要包括:

    1、中央、中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区委要求集中学习内容,以及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学习的内容。

    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新党章、党建应知应会知识、宁河党史等内容。

    机关党总支每月至少组织1次集中政治理论学习,由区纪检监察系统日常学习考核小组负责组织落实。各党支部每月至少组织1次政治理论学习,由各党支部书记负责组织落实,并将每月学习计划和学习组织情况报组织部汇总。

    (三)业务学习

    业务学习以机关党总支和党小组牵头为主,学习内容主要包括:

    1、纪律审查业务知识。主要包括线索处置,谈话函询流程,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措施,案件审理、谈话技巧等工作流程及业务讲解。

    2、党纪条规以及法律法规知识。主要包括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问题新表现及查处方式,党内条规专题学习研讨,法律基础知识,职务犯罪、职务违法查处等法律条规专题学习。

    3、公文写作知识。主要包括纪律审查工作报告撰写,日常工作总结、工作计划等综合性材料的撰写,向市纪委办公厅、市纪委宣传部、市纪委第二执纪监督室报送信息的撰写等工作。

    4、业务学习需求。各镇纪委和各部室每月5日前向组织部报送需要培训内容,组织部梳理后报分管副书记,及时调整、确定培训计划。

    机关党总支每月至少组织1次集中业务学习,由区纪检监察系统日常学习考核小组负责组织落实。各党小组采取自学、集中学习、多个党小组联合学习等形式组织学习,每月至少组织1次业务学习,重在促进各部室同志在思想、业务方面的融合,各党小组每月要将学习计划和学习组织情况报组织部汇总。

    五、监督考核

    1、建立学习测试制度。每次机关党总支集中组织学习前,由宣传部结合近期学习内容组织知识测试,将测试结果及时报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并定期进行通报,知识抽测结果存入学习考核台账,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及各类评先评优重要内容。

    2、建立学习考核台账。各党支部、党小组要注重学习资料和影像留存,每月5日前将上月学习组织情况报组织部汇总、存档。由组织部负责每月准确记载党员干部参加学习考勤情况;登统并保存党员干部学习、讨论及测试结果;存放党员干部学习笔记、学习心得。各镇纪委也要建立学习考核台账,组织部每季度对各镇纪委学习考核台账进行抽查。

    六、工作要求

    1、制定学习计划。区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内容由组织部、宣传部对接区委办、区委宣传部,并结合我委实际研究制定阶段学习计划。机关党总支组织集中学习的学习计划由组织部、宣传部结合实际制定,每月月初制定本月学习计划,原则上至少提前一天通知,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如期组织学习,由组织部层报委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调整集中学习时间,并由组织部将调整后的学习时间、内容及时通知参加学习人员。各党支部、党小组每月学习计划由各党支部、党小组自行制定,并于每月5日前将学习计划报组织部。

    2、丰富学习形式。要坚持学习的实用性、针对性,通过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领导授课与专题讨论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学习原著与撰写心得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集中传达与专题研讨相结合等形式,切实强化提升学习成效。

    3、严格考勤制度。严格落实请假制度,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按照机关请假制度,培训前由各党支部书记签字后,报组织部备案,并及时由各党支部书记负责对请假同志进行补课。组织部每季度将考勤情况报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